广东“坚美”PK山东“美坚”商标(济宁商标争议案)
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12月21日取得“美坚”在润滑油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2009年5月14日广东某公司以其在先申请注册的第六类“坚美”商标申请注册在先为由,对山东源根公司的“美坚”商标提出商标争议,其主要理由为其在第六类商品上的“坚美”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应当取得跨类保护。
山东源根公司依法委托现济宁雨辰知识产权公司宋震主任,在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争议答辩期内,有针对性提出商标争议答辩,2010年10月12日,山东源根公司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书,广东某公司所提商标争议依法不成立,山东源根公司的“美坚”商标继续有效,在一场广东“坚美”PK山东“美坚”的商标争议案件中,山东源根公司的美坚商标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