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这两家企业在国内有多起法律纠纷,不过在众多纠纷中,广东高院的这起官司可谓重中之重,它的审判结果将直接决定今后iPad大陆商标权归谁所有。
2010年6月,苹果公司在深圳起诉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大陆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此后,唯冠先后在深圳、惠州起诉苹果两家经销商,惠州法院已经做出裁决,苹果当地经销商败诉。随后唯冠又在上海起诉苹果直营店,并在北京借助工商局,要求对苹果实施罚款。去年6月北京工商局就定下2.4亿元人民币的天价罚单,但目前该罚单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今年2月6日,唯冠又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苹果停止对于“iPad”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销售“iPad”。但上海法院拒绝了唯冠的这一要求。法律人士认为,上海法院是在等待二审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