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饭店吃年夜饭小心陷阱 别让年夜饭成“年夜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饭店吃年夜饭也成为很多家庭的习惯,面对越来越火暴的年夜饭市场,许多地方的饭店设定了许多不合理规定,让消费者还没有吃上年夜饭就吃尽了苦头。2013年的春节马上就要到了,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朋友们:在去饭店的吃年夜饭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一些饭店给年夜饭设置最低消费、指定套餐等“门槛”,设置预定押金不退、更改菜名涨价等“陷阱”,在服务上也可能会出现“缩水”。可是,遇到纠纷后,很多消费者却发现,当初只是和饭店口头约定了相关事宜,没有注意相关细节,难以拿出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为您打探今年预定年夜饭时应注意的细节和应避开的陷阱。

  预订要分清“订”与“定”

  记者打探:1月17日下午,郑州市文化路上一家烩面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店里预定年夜饭,需要交300元的押金,如果遇变故不能前往消费,押金不再退还。该工作人员的解释是“预订年夜饭后,我们会提前准备材料,如果客人不来吃饭,一些材料很可能就浪费掉了”。

  其实,几乎所有的饭店在预订年夜饭时,都会向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如果消费者有事不能到店消费,饭店会拒绝退还押金。

  支招: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广晓说,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问清所交的押金是订金还是定金。订金与定金差别巨大,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消费者如果取消预订,商家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性质,按照法规规定,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商家违约,则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朱广晓表示,如果担心年夜饭的就餐情况可能会有变化,就预交订金,如果确定年夜饭的预订不会发生变化,可以交定金。

  留意商家有无设定最低消费

  记者打探:位于郑州市人民路上的一家酒店的年夜饭最低消费为800元,可以自己点菜,也可以直接购买他们提供的套餐。“如果自己点菜,上菜的速度不能保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商城路上的一家饭店有880元、1199元等几个价位的套餐,顾客不能自己点餐。

  “今年在预定年夜饭的时候,很多饭店都限定套餐,而套餐中的有些菜一家人都不喜欢吃,最终也没能找到让家人都称心如意的年夜饭。”郑州市民徐先生说。

  支招:法律人士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种自主选择权包括对经营者、服务种类、价格水平等的选择,部分经营者擅自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属于强制消费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商家就年夜饭设定最低消费金额,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霸王条款,是侵权行为,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工商局等部门进行投诉。

  约定服务项目和水准等细节

  记者打探:过年时,很多进城务工人员都回老家过年,饭店的人手不足,服务质量往往会打折扣。

  郑州市民梁先生去年和家人在一家饭店吃年夜饭时,明显发现服务员比平时少很多,上菜的速度非常慢,等他们离开的时候菜还没有上完。

  “本来一家人高高兴兴吃年夜饭,遇到这样的事情,非常扫兴。”梁先生说。

  支招:法律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而应事先与商家签一份书面合同,写明所订的桌位、消费的时间、消费的价格,并将饭菜质量、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标注清楚。

  在发现年夜饭的服务缩水后,应及时与饭店服务人员交涉,如果方便可用手机将交涉过程录音或录下视频,之后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向饭店索要违约金。

  看清有无服务费等附加费

  记者打探:市民张先生去年在一家饭店吃完年夜饭结账时,他特意核对了一下账单,发现饭店工作人员多算了70元钱,饭店经理说是他们工作人员不小心算错了。但张先生认为饭店是故意的,他以前吃饭的时候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饭店会在年夜饭的账单中增加服务费或其他附加收费项目,让消费者不明不白地消费。

  支招:法律人士提醒,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如果商家没有事先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进行明示,就不能向消费者收取。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朱广晓表示,一些知名饭店会在年夜饭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消费者在预订时要询问清楚商家是否收取服务费、包间费等额外费用。此外,消费者在接到账单后,一定仔细核对账目,确认无误后再结账。

  他山之石

  设定订餐服务合同

  据报道,天津市工商局塘沽分局为了消除消费者在预订婚宴、年夜饭等遭遇饭店的霸王条款,促进餐饮服务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 2010年1月6日起推广使用《天津市订餐服务合同》。

  订餐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了就餐时间、位置、就餐形式、结算方式、收费标准等,尤其是经常引起消费纠纷的酒水是否自带、能否刷卡消费、是否有赠送的商品或服务等都作了明确约定。此外,订餐服务合同还就双方违约责任进行了标注。

  别被花哨的菜名给忽悠了

  记者打探:一些市民反映,有些饭店为迎合消费者过年图吉利的心理,将菜名定为 “合家欢”、“全家福”等,显得非常喜气。这些菜的价格往往很高,却不标明菜的具体用料和分量,有时候,所谓的“合家欢”可能就是平常10多元一盘的凉菜拼盘。

  支招:朱广晓说,如果饭店推出的年夜饭套餐没有明示具体的菜单,消费者一定要详细询问清楚所选套餐所包含的具体菜品内容,并在预订年夜饭时写在合同中。而对于诸如“合家欢”等菜,一定要让商家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原材料和俗名。如果发现饭店实际提供的菜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不一致,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要及时留取相关证据,再与饭店交涉,如果饭店拒不赔偿,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预订年夜饭要选择信誉良好、经营情况稳定的经营者,以降低交付定金后经营者倒闭、停业的风险。以包桌形式订餐的,要详细了解菜单内容,不能简单地以几凉几热进行概括,避免经营者偷梁换柱。经营者有优惠或其他承诺的,要详细了解其承诺的具体内容并要求以书面形式注明。出现消费纠纷后,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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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高昂的“必点菜”

  日前,南京一家媒体报出,南京市的年夜饭预订情况特别红火,在一桌难求的背景下,不少饭店给预订年夜加设了“软门槛”。

  南京市民程女士说,多数饭店除了提高年夜饭的最低消费外,开始推出固定菜单,市民不能随意调动,更有甚者,还推出了“必点菜”等不平等条款,而且,这些菜特别昂贵,这令很多市民颇感烦心。

  “很多高价菜品都集中在海鲜上,价格虽高却并不适合老人和体质不好的人食用。”刘女士说。

  南京市虹桥中心一家大型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顾客只能按事先提供的一份固定格式菜单进行预订。该饭店的包间只提供两种规格的年夜饭,分别为2888元和3888元。工作人员提醒,像10人座、价格定为2888元/桌最低消费的年夜饭,里面含了1份“大菜”,即一份价值上千元的“澳龙两吃”,而这道大菜占到了一桌菜总价值的1/3,而其他的菜主要是一些很普通家常菜。该饭店工作人员还说,规定好的菜单不能有太多的调整,只能变1~2个,如果变得较多,就不允许进包间了。

  “订位费”订住座位订不住价格

  上海的蔡小姐在徐汇区一饭店订了两桌年夜饭,拿到的年夜饭预订押金单上,除了注明她订的桌号和哪款套餐外,还加了一个条款——价格可上下浮动。蔡小姐苦笑:说是可上下浮动,到时候肯定是“上”浮!

  很多饭店在未定菜单和价格的情况下接受“订位费”、“占座费”,一般都在500元至1000元。一饭店负责人说:“估计要到大年夜前约10天才会通知预订者来付正式定金,如果期间原料价格上涨,我们也只能跟着涨。”

  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监管餐饮业收取“订位费”、“占座费”等行为。济宁商标代理,济宁商标注册-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预祝朋友们工作顺利,大展“红”图;生活幸福,“红”红火火!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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