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济宁商标注册专业机构济宁雨辰温馨提醒您商标申请注册在先很重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相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以简称申请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申请进行商标注册的比例越来越多,注册商标对商标权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济宁商标查询,济宁商标申请,济宁商标代理,济宁商标注册的专业机构-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温馨提醒您: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将会给先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而驳回后提出的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是同一天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则受理最先使用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我国《商标法》的这一规定一般被称为申请在先原则。
    按照我国有关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对申请在先原则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1、申请在先原则所指的申请日期,是指当事人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的日期。其中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递交的,以申请文件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管理部门实际收到申请文件日期为准(但申请人能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2、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且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在商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协商,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商标管理部门将通过各申请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3、如果各申请人是同一天申请,但某一申请人享有申请日优先权的,应将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日期视为申请日。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优先权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1)在国外第一次申请的商标在我国申请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就某一商标已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该申请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将申请人在外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我国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2)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商品上首次使用该商标,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将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我国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单位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济宁商标查询,济宁商标申请,济宁商标注册,济宁专利申请等业务中,济宁雨辰诚实守信、遵守商标注册公平竞争的商标代理市场,充分发挥商标服务机构在企业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中的促进作用,积极响应商标战略实施,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提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修养;推行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信用体系,规范商标服务业执业行为;促进商标代理企业自我规范。
    目前,济宁商标代理济宁雨辰已经拥有一批专业的商标专利代理人,拥有强大的律师骨干团队。雨辰团队实行明确的专业分工,以宋震为主的商标专利团队和高鹏为主的律师团队是敢于拼搏、勇于开拓、廉洁自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队伍。代理疑难商标注册、商标异议案件、商标复审案件、商标侵权诉讼案件是雨辰团队的优势和强项。雨辰团队始终坚持“先做人再做事”的工作原则,为您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可以根据企业情况量身订做全方位品牌发展与保护方案,济宁商标注册、济宁专利申请首选济宁雨辰,济宁雨辰已经成为济宁市最有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Copyright©2006-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
地址:济宁市中区红星路与建设路路口东北角金林海汇商务楼三楼  手机:13562755233  电话:0537-2375233 0537-2385233   传真:0537-2385233
提供专业知识产权保护!|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mail:jiningyuchen@163.com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