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多名产。1998年,“莱阳梨”、“章丘大葱”实现山东省地理标志注册保护零的突破。目前,全省已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商标达216件,涵盖农林牧副渔近100个品种的地区特色产品,商标注册数量居全国首位。
按现行法规,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相当于“驰名商标”。但如何更好地实现规范使用?如何增强品牌影响力?记者日前对章丘、淄博、沾化、胶州、莱州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进行了调查。
9家申报仅一家获批
“淄博陶瓷”自申请地理标志商标,3年内销售收入从6.12亿提升至8.33亿,销售范围扩展至欧、美、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品牌化成效如此明显,企业申报热情自然高涨。然而曾经授权报了9家企业,最终竟只有一家获批。当地企业都说,地理标志注册人——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在商标授权使用方面太能较真儿。
怎么个较真儿法?这些企业的“抱怨”:考核条件要参照淄博陶瓷地方标准,而地方标准高于国标要求;企业质量管理机制、消费者满意程度乃至银行贷款等也都得接受综合考核。获准使用的企业,两年后需要接受复审,品牌建设、技术进步、节能减排等在此期间也将面临全面的跟踪监督。
对此,山东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韩克新道出了协会的初衷:淄博刻瓷艺术、陶瓷雕塑等突出代表了中国陶瓷艺术传统和风格,但对于像镁质强化瓷、合成骨瓷等由当地科技人员创造发明的瓷种,长期在外省产品使用相同名号时遭遇无力维权的尴尬。地理标志商标象征着对一定区域内产品或服务不可复制性的认可,是维护淄博陶瓷权威性最好的突破口。而这种权威性,正来自于商标授权使用过程中严肃性的坚持。
目前淄博上百家陶瓷企业,只有11家获准使用这一标志。没能达标的企业,协会组织专家逐一攻关,这也是一种淘汰落后产能、扶持高品质企业发展的手段。“当授权达到30家,我们打算实行优胜劣汰,维持总量不变。”韩克新说。
谁注册? 怎么用?
能成为“地理标志”商标的产品,都是历史名产,也是各地代代相传的“土特产”;拥有“地理标志”,往往是成为名牌产品的起点,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种种误区。
今年4月,东明县“东明西瓜”地理标志商标获批,自然条件最优越、生产最集中的10万亩种植区将获得《商标法》提供的专有权认可和保护。但如何用好这块金字招牌,注册人、东明西瓜协会会长刘祥礼还存在不少困惑。
刘祥礼发现,当地百姓早就习惯了在田间地头或专门的西瓜市场交易,没人在意过有没有地理标志。而一旦贴标西瓜能卖个好价钱,百姓未经许可自己印制怕是也难以杜绝。“这问题该咋解决?”
“得先搞清注册地理标志的目的。”国家商标总局地理标志审查处处长姚坤认为,“注册是为了出口国外时获得尊重,为了保护本地特色资源免受外地假冒。假如没打算外销,也不存在假冒的可能,注册地理标志就失去了意义。不能误认为协会注册地理商标就为了从授权使用过程中收取费用。”
姚坤说,93%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产品为农产品,考虑到农产品利润低、市场价格变化快等特点,采取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来注册要比一家一户分散注册效果好。但地理标志的真正主人还是本地种植户。遇到外地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但若是划定区域内的本地种植户,即使没能申请使用地标或私自印制地标,也应在一定阶段给予适当的理解和变通。
刘祥礼时常听见这样的说法:“地理标志产品就是土特产,对当地人来说一点儿不稀罕。注册之后,消费群体扩大了,你得对产品进行改良和提质,不然人家看不上。”果真是这样吗?
“地理标志确实不代表高品质,而是代表一种特色。”姚坤不认为改良与保持之间存在必然的矛盾:地理标志产品往往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驯化,品质不是说变就能变,改良也不是拍脑袋就能实现的事儿。还是提倡在提纯复壮的基础上、在不丢失原有消费群体的前提下尝试适度的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