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遍地“莫言”,谁是正版,谁是盗版? (济宁商标)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引发出版热潮(本报2012年10月19日第9版曾作相关报道)。其作品的各种版本扎堆出版,电子图书争相上线。然而,谁是正版,谁是盗版,却莫衷一是。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莫言图书多达几十种,号称拥有莫言作品版权包括电子版权的出版方超过15家。其中,上海文艺出版社在莫言获奖后第一时间站出来,宣称获得莫言16部小说的出版权。紧接着,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精典博维)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获得莫言全部作品的全版权,中文在线也表示获得莫言有关作品的数字版权,谁真谁假难以辨别。

  10月22日,精典博维在京召开莫言版权公告新闻发布会,称除精典博维外,国内只有三、四家机构拥有莫言作品的相关版权,其余都是盗版。“对于版权乱象,莫言很无奈甚至愤慨,因为获奖后,有很多朋友都找到他要求再版,或者未经授权就进行再版或在网上发布电子版。”精典博维董事长陈黎明表示,莫言已委托精典博维帮助其进行维权,并现场展示莫言亲笔书写的《维权委托书》,但并未明确指出已获得授权的具体是那些出版机构。

  “国家版权局已将莫言作品列入重点保护对象,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一旦发现将大力查处。”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王志成出席发布会并表示。他呼吁,权利人应将自身的权利梳理清楚,让大家了解权利授给谁了,期限有多长,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合作,实现共赢。

  多个出版方皆称获授权

  “我们在莫言获奖之后的十余天时间之内,线上线下搜集侵权盗版情况,截至目前,已掌握线上有10家网站,线下有近10家出版公司存在侵权情况。”精典博维委托律师事务所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中晔介绍,这些网站是影响比较大也比较规范的重点网络企业,出版社则多是曾获得过莫言的授权,但2005年、2006年已经到期。

  今年5月,精典博维与莫言签约,获得莫言目前所有作品和正在创作的小说的出版权,以及所有作品的电子版权、海外推荐权等,并同时获得莫言作品版权的侵权维护权利。“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实体图书以及网络上的电子版,只有三、四家的一、两部作品还在合作期限内,其余的或没有获得授权,或过了合同期没有续约。”陈黎明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对于精典博维方面的声明,上海文艺出版社副总编辑曹元勇在微博上回应:“好事儿,支持尽快厘清莫言图书相关版权问题。但必须郑重申明一下:上海文艺出版社拥有莫言作品系列(16种)的出版权。”这一说法也得到陈黎明认可,他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销售的是莫言几年前授权的《莫言作品集》,共计16部作品。精典博维授权和作家出版社联合推出的平装本的《莫言文集》,共20部作品,含莫言没有出版过的4部新作品。其中与上海文艺重合的16部作品,则经过了莫言的认真修订。

  10月23日上午,上海文艺出版社发布新版莫言作品系列,遭到读者疯抢。据悉,该社还与电商合作,在线上开设莫言作品专栏。另外,中文在线也在其17K小说网站上特设莫言专区,供用户下载及在线阅读。中文在线方面表示,莫言是中文在线的签约作家,在2000年中文在线成立之初就与他们合作,包括《白狗秋千架》、《丰乳肥臀》、《红高粱家族》在内的多部作品。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许多在线阅读网页已无法打开。

  那么,上海文艺出版社是否获得莫言作品数字出版权,中文在线是不是这三、四家中的一家?上海文艺出版社避而不谈,陈黎明也未正面回答,称目前不便透露具体情况,并重申精典博维获得莫言授权至今,没有授权给任何一家网站或者数字阅读平台。

  合同约定规避“一女多嫁”

  莫言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文学创作,作品陆陆续续发表在不同的期刊上,众多出版社也推出其作品单行本或文集。如《红高粱家族》有1987年解放军文艺出版社版本、2005年作家出版社版本、200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本、200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版本等等。那么,这会不会涉及到重复授权问题?

  “著作权是一个集合性的权利,有很多具体的权项,权利人许可他人出版时有很多具体的指向,有专有出版,也有普通出版。”对于发布会上记者提出的关于授权的疑问,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解释,是不是合法出版,要看是不是在合同的授权范围之内,在授权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有作家与出版社签的不是专有出版权,而是普通出版权,希望能和更多的出版社合作。作者在授予多家出版社出版同一本著作,一般会有微小的授权区别,如简体本、简装本、精装本等,这并不违规违法。但张平同时指出,作者授权还应考虑到日后维权问题,从著作权的维护规范角度来说,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不要授权太多的出版社,否则会在市场上出现撞车的行为。另外,出版社之间的竞争也可能会影响到作者的利益。

  “作者与出版社签订非专有出版合同时,要明确告之之前与其他出版社的出版合作情况。如与第一家出版社签订专有出版合同之后,又与第二家出版社签订同样的合同,这样就是‘一女多嫁’,作者违反了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版社在合作期限结束后,未续约仍然出版作品的,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指出。

  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发布会上,精典博维公布了针对各种盗版现象的应对措施,表示,目前正在搜集、调取、整理相关证据资料,提交给有关部门,并希望维权行动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除了公众保护权利的意识不强,法律规范和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权利人自身版权意识也应提升,很多纠纷是可以事先通过合同约定来避免的。”张平表示。至于数字技术对网络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她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用技术来保护版权的措施。据介绍,在国外,权利人可以把自己的作品授权给某一个机构,为作品加上DNA,然后上传至网络。这样,在网络上,带有这种标识的就是合法授权的,而那些盗版的作品因为没有作者的授权基因,互联网服务商很容易将这些盗版作品过滤掉。

  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已连续8次联合公安部、工信部等开展“剑网行动”,在这个行动中,盗版文学、影视剧、游戏等是打击的重点。经过多年的整治,国内版权环境已大有好转。发布会上,王志成公布了一个举报电话和邮箱,希望社会公众、权利人提供更多莫言作品被侵权盗版的线索。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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