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商标申请,济宁商标注册,济宁专利申请-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转播: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收到28万余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下称外观设计审查部)发现仍有一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由于视图提交不全而不能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设计、或已提交足够的视图但仍未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设计,或由于简要说明中产品的用途等内容未准确描述等问题。外观设计审查部部长林笑跃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上述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导致审查周期延长或没有授权前景。
对此,外观设计审查部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日前在四川成都举办一场外观设计领域的研讨会上,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的专利审查员、法官以及全国各地的专利代理人等近130名代表,面对面地就各自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实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提交视图应清楚表达
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必要内容,图片或照片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着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应该提交足够数量的视图,以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设计。”林笑跃表示,如果提交的视图不足,就无法确定产品的形状,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通过补正来完善,有可能因为补充的视图超出原专利申请文件表示的范围,导致该专利申请没有授权前景就非常可惜了。因此,他建议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提交足够数量的视图,以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设计。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6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那么,有些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已经提交了足够的视图,但是仍未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设计,这是什么原因呢?外观设计审查部审查三处副处长刘悦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即使已经提交了立体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但有的产品表面可能是凹凸变化的,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没有对凹凸变化表达清楚,仍然无法判断外观设计产品的具体形状,就需要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进一步确定,导致审查周期延长,专利申请不能得到快速授权,甚至可能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导致专利申请最终被驳回。因此,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在提交类似的专利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提交表达产品结构变化的立体图,或提交剖视图、剖面图。
在此次研讨会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渲染视图如何清楚表达,也是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对此,刘悦表示,随着计算机绘图的普及,三维建模后渲染出图,已经成为申请人经常采用的一种视图绘制方式,但是渲染视图的质量良莠不齐。最常见的问题是由于角度和灯光设置不合理,导致视图无法清楚表达出产品的表面形状及图案。尤其是渲染视图中的正投影视图,更容易出现产品表面部分结构表达不清楚的问题。因此,她建议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在提交渲染视图时,应当注意角度并设置合理的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