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会上,国务院法制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司司长张建华表示,早在1904年,就有《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诞生,1982年《商标法》正式通过,目前《商标法》无论从法律理念还是技术仍有不完善的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其实可以通过商标可以同时用书面方式和电子方式申请,在商标的审查过程可以提异议,类似专利异议与撤销合并等方法解决。据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张玉敏介绍,今年是我国《商标法》颁布30周年,如今已有必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不足,并借鉴国外先进法制的经验,及时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