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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肖像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商标,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商标是一种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个人肖像作为一种个人独特形象的展示,具有一定的区分性,其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要素,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将个人肖像注册为商标的例子。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因此,个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还应当具有较高的显著性,以便相关公众看到标识能将其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联系起来。虽然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也没有长得完全一样的两个人,但仍有许多他人容易混淆的长得很像的人,将个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需要考虑肖像标识的知名度及显著性。

  若想将个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不仅需要避免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还要避免损害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在先作品名称或角色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同时应避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如将国家领导人、烈士、知名历史人物的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能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而被驳回注册申请。

  考虑到个人肖像的独特性与特殊性,将个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个人肖像应当能够体现出人物的五官,同时还需要提交附加文件,若以本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需能够辨认出是其本人,若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将个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标识的显著识别部分不应当含有过于复杂的要素,如华丽的服装、精美的装饰等,因其即使注册也可能使相关公众无法正确区分;将个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还需要注意在个人的服装、装饰上不能出现他人商标或在先权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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