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决定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这份备忘录不仅建立了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更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利)领域失信行为的具体判断标准。何志敏指出,备忘录出台后,对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部署专利非正常申请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知识产权部门正在进行核查和处理。
记者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1月27日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特别提到,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我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希望将知识产权的高质量申请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何志敏透露说,对于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续还会有更大力度的打击措施。
对于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这个顽疾,社会各界深恶痛绝。何志敏对此表示,商标法已经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持续的打击,日前集中驳回了一批恶意抢注的商标申请,并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进行了曝光。下一步,将出台专项惩治行动方案,依法研究商标领域失信的具体表现,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出重拳和组合拳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让恶意抢注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对不良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何志敏认为,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除了要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外,还应该通过行业自律、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形成大保护格局。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方面,就是知识产权诚信体系的建设。”何志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好了,知识产权失信行为就会被遏制在一个非常低的程度。此外,对于商标领域的失信行为,一是政府会坚决打击;二是正在研究纳入到社会诚信体系的具体措施。
“今天的知识产权工作,都是在围绕高质量发展、支撑高质量发展来开展的。”何志敏说。
何志敏说,目前知识产权的管理已经实现了相对集中,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已经一体化,曾经“分散”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知识产权工作效能因此得到了提升。总体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已经提高了很多,特别是惩罚性赔偿制度,从民法典到商标法、专利法以及正在修改中的著作权法都明确了5倍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而5倍赔偿这个数值,已经是全世界的最高水平。
何志敏表示,无论是国家的重视程度、制度建设,还是工作推进、社会共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较高水平,但在行政执法层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现在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存在一些新情况。”何志敏表示,随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主体下沉到了区县一级,当前基层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存在三个新问题。第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过去专利领域执法在省级,后来扩展到了设区市,现在则下沉到了区县,并以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为主。总体上看,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中,知识产权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问题比较突出。
第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区县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达不到“严保护”的要求,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等技术含量高的知识产权,执法者需要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积累,这对执法者的能力水平要求非常高。目前来看,基层的执法力量总体上还不太适应这个要求。
第三、执法条件保障不足。知识产权执法需要专门的设施和条件来保证,比如需要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目前大多数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具备这个条件,需要增加投入加以保障。
何志敏表示,为了解决上述困难,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开展了很多工作积极应对,比如出台了专利和商标侵权标准,强化对地方执法的业务指导,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等。
“要完成这些工作还需要一些时间,但总体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还是行业自律、保护意识,都在不断加强,这都是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