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济宁专利)近日共同出台《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出资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山东省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进行贴息和评估费补助。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袁培全说,山东省财政将从预算内的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对项目进行贴息时,符合条件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未按照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不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
山东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处长潘军说,按照办法规定,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质押贷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处于实质性实施或使用阶段,且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记者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