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贯标’两年多来,迈进了全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行列(济宁贯标),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截至目前已拥有发明专利143件(济宁专利),位居国内医药企业前列。希望主管部门能进一步加强对贯标工作的指导。”谈起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下称《规范》)国家标准(下称贯标)工作,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下称绿叶制药)知识产权部负责人深有感触地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贯标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使绿叶制药在国内制药企业中率先实现了“走出去”,但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进一步提高贯标水平,迫切需要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
鉴于企业发展的需要,近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局、解放军总装备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重点任务 措施明确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出台了14项具体措施。重点任务包括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咨询服务体系、加强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各项政策引导作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营造公共服务环境、持续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体系等7项。
在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各类企业实施《规范》,建立与经营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引导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实施《规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规范》,支持小微企业实行知识产权委托管理等。在建立咨询服务体系方面,8部门将出台激励措施,吸引各类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推行《规范》,鼓励和支持优秀的专利代理机构辅导企业实施《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辅导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培育一批高质量咨询服务机构,形成竞争有序的服务市场。在加强认证体系建设方面,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要加快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和培育一批认证机构,推进认证能力建设,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推进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
“此次的《指导意见》更加务实、具体,针对性强,有利于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贯标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支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高新技术与信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咸奎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推行贯标 意义重要
“贯标自2013年3月开始推行以来,对于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正逐步体现,其良好的影响也逐步扩大。正是基于这样的基础,8部门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为全面推行《规范》,指导企业通过策划、实施、检查、改进4个环节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生产经营全流程,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总结此前贯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行《规范》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贯标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符合创新发展需求的推行《规范》工作政策引导体系,构建市场秩序规范的咨询服务体系,形成遵循市场化机制的第三方认证体系,培养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引导大部分具有创新优势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优势的贡献显著增强。为此,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突出重点区域,注重实践与探索。《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对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区县的指导,重点依托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引导辖区内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实施《规范》。
“《指导意见》突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总体要求,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为目标,以全面推行《规范》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构建政策引导体系、提升服务机构能力、加强认证市场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将推动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点明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本报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