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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协会出台3项新规,包括明确商标诉讼代理人推荐条件,提升行业服务标准等——

日前,中华商标协会相继出台了《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办法》和《中华商标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办法》(下统称《办法》)3项文件,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一出便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办法》不仅明确商标诉讼代理人推荐条件,提升行业服务标准,而且还对加强商标代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释放出积极信号。

行业有待规范

据了解,自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取消“商标代理组织审批”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以来,商标代理行业有了更广泛的发展机遇,行业规模也得以进一步扩大,促进了行业竞争和发展,我国商标代理组织从原来的149家猛增至现在的2.1万余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占总申请量92%左右,为促进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但是,在商标代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肖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代理行业门槛被取消之后,大量的商标代理组织在短时期内的突然涌现,相应的行业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导致恶性竞争、欺骗经营、商标代理机构“蒸发”等现象频发,导致补正、驳回、答辩等书件无法送达代理机构,致使申请人不能在规定限期内回复行政机关,从而致使委托人权利丧失。代理行业诚信水平的下跌,不仅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也增加了商标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管工作负担,扰乱了其正常的工作程序。

肖芸同时表示,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二十条规定:“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上述背景下,《办法》的出台既是为了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是为委托人判别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标准予以提高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旨在为进入商标代理行业的从业者量化标准,设定标杆,以此对目前在商标诉讼中存在的代理人水平混乱问题作出回应。

据了解,知识产权诉讼与传统民事诉讼的差异较大,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对专业性要求相对较高。此外,知识产权诉讼还包含因行政机关的确权行为导致的行政诉讼。以商标行政诉讼为例,要求商标代理人对商标主管部门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要十分了解。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新型商标案件不断涌现,对商标诉讼代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肖芸表示,《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办法》不仅从基础条件、业务数量和人员要求等方面明确了不同层级代理机构的标准,而且还将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记录作为重要指标加以强调。而《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规定了不同领域知识的分值,强调了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性。

肖芸同时表示,《办法》的出台,为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设定了评价标准和努力方向,并非为商标代理人设立了硬性的准入标准。虽然不是准入门槛,但《办法》对于解决由于缺乏准入标准导致的商标代理机构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而无从辨认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必将推动代理组织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促进商标代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细节尚待明晰

此次《办法》的出台,在对提高商标代理人队伍进行专业建设及准入门槛释放积极信号的同时,仍有部分细节尚待明晰。

外界普遍关心的是,由中华商标协会组织的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及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属于何种性质的测评和认定?其组织的水平测试及等级认定,又是否对该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准入条件认定具有排他性效力等一系列问题。

肖芸表示,中华商标协会组织的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及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是中华商标协会履行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二十条赋予的职能,管理其商标代理机构会员,鼓励其提高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的措施。通过为代理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设定明确标准并进行评定考核,增加行业透明度。中华商标协会的等级评定及水平测试将对商标代理行业有序发展和商标代理人员规范经营起到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

肖芸同时表示,中华商标协会组织的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及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目前仅针对代理机构会员中自愿参加的机构和个人,不具有排他性效力。中华商标协会将继续研究制定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的其他措施,推动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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