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的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时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在回顾“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时,田力普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最大的亮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正值金融危机前夕,我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转型压力,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从“十一五”后半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情况来看,整个社会、特别是企业创新的动力和能力大大提高。
田力普表示,在“十二五”时期,我国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力,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要创造出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运用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据田力普透露,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有关部门还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并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近年来,我国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不断提高。田力普表示,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正得到社会越来越广泛的认同。这不仅极大地弘扬了全民族的自强自尊精神,而且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了重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产权报 记者 崔静思 张子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