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别阻碍反垄断调查(济宁商标)
 

    8月4日,记者从工商总局获悉(济宁商标注册),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济宁专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工商总局已经对微软公司进行反垄断询问。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微软进行处罚是肯定的,关键是最后处罚的力度如何判定。

  昨日,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玛丽·斯纳普(MarySnapp)女士一行,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询问。在反垄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看来,尽管有关方面现在没有公布更多具体信息,但微软公司之所以遭到反垄断调查,最大可能是因为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目前,我国有权进行反垄断审查执法的主要有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部委,其中,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以外的垄断查处,主要是审查与企业滥用市场地位相关的垄断问题。

  董正伟认为,微软垄断行为由来已久,主要是长期以来,微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捆绑销售,另外还有歧视性交易等,而没有从价格上来查处。

  去年6月份,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在昨日的反垄断询问之后,微软公司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全面配合工商总局的调查工作。微软接受处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不过由于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所以最终结果难以预料。

  “肯定是处罚,微软如果服软的话可能协商处罚少一点,但微软如果对抗的话肯定要处罚重一点,根据微软一贯的国际表现,他肯定是对抗到底,他在欧洲甚至在美国,都没有服过软。”董正伟表示。

  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对违反该法律的企业所处罚金,应该是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至10%。董正伟表示,由于《反垄断法》规定,会把垄断企业的协助调查的态度等诸多因素作为最终处罚的依据,所以针对微软的处罚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微软在欧洲被处罚是家常便饭。2004年就被判近5亿欧元罚款,随后2008年因未执行裁决再次处8.9亿欧元罚款。2013年3月,微软又因未能达成反垄断协议的承诺被欧盟反垄断机构处以5.6亿欧元罚单。

  今年2、3月份,董正伟曾经向发改委、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进行举报,当时,两部委均对此事有所回应,他透露,实际上工商总局很早就对微软的垄断行为有所关注。

  在工商总局此次核查中,先后约谈了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就总局关注的问题提交了报告。期间,相关企业也不断向工商总局反映情况。

  工商总局认为,经过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根据法律规定,工商总局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在昨日工商总局询问微软之后,该案件调查仍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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