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济宁专利申请),根据相关法律和掌握的证据及调查结果,国家发改委基本确认美国高通公司构成垄断事实,正在向中国相关企业调查高通公司的销售数据,作为处罚的依据。
目前,国家发改委要求国内相关企业提供自2009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有关销售数据,为处罚高通公司收集基本依据。
据悉,2013年,高通公司的芯片和专利许可费总收入达243亿美元,其中49%来自中国市场,其专利许可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30%,专利许可业务利润占比达到70%,为芯片产品业务的两倍。高通公司对中国以外的三星、诺基亚等公司的专利许可费标准远远低于中国手机厂商,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歧视性收取专利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