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雨辰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转:山东省临沐县吉阳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吉阳锅炉公司)总经理吴军持有的争议商标“吉阳”,虽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予以维持,但因其认为商评委在商标争议评审阶段对引证商标“吉阳及图”的驰名认定有误,最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之前作出的驰名裁定。(济宁商标)
第5886757号“吉阳”商标由吴军于2007年2月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09年12月被核准使用在第11类锅炉(非机器部件)、燃气锅炉等商品上。(商标注册)
2012年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巨轮公司)对“吉阳”商标提起争议,其认为争议商标与巨轮公司2000年申请注册的引证商标第1657779号“吉阳及图”构成近似,并提出引证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在相关公众中已广为知晓,极具知名度,已构成驰名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完全相同,是对巨轮公司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请求撤销争议商标注册。
随后商评委作出裁定,认定引证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轮胎成型机类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但鉴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锅炉等商品与引证商标赖以驰名的轮胎成型机、汽车子午线轮胎模具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差别较大,争议商标的注册及使用不致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对于裁定结果吴军认为,在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情况下,商评委对引证商标作出驰名认定有违程序,故此将其诉至法院。
在引证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问题上,法院支持了吴军的诉求,认为商评委认定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遂一审撤销了商评委作出的争议裁定。
据了解,巨轮公司是目前国内在规模、技术上都处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开发制造企业,也是第一家上市的汽车子午线轮胎模具公司。旗下的“吉阳”商标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主导产品子午线轮胎模具也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