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车顺号”失去“瑞贡天朝”茶商标(济宁商标)
 
    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转:200多年前清宣宗道光皇帝御赐的一块“瑞贡天朝”牌匾,引发了“车顺号”与“同庆号”两大茶庄之间一场近10年的商标异议纠纷。日前,这起备受关注的“瑞贡天朝”商标异议纠纷尘埃落定,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纸终审判决,“瑞贡天朝”商标在茶类商品上的注册最终得以维持。(济宁商标)
纷争溯源
  据了解,该案源于2004年1月9日,现任云南易武同庆号茶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高丽莉以自然人的名义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在第30类可可饮料、咖啡、面包、茶、茶饮料、茶叶代用品等商品上注册第38809665号“瑞贡天朝”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法定期限内,清道光年间云南易武镇“车顺号”茶庄庄主车顺来的后人及相关企业车智洁、车智新、北京坦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坦博公司)针对被异议商标向商标局提起异议申请,双方间的纷争由此展开。(济宁商标注册)
  商标局认为,“瑞贡天朝”4个字源于清朝皇帝御赐匾额,用于褒奖云南所产普洱茶,该匾额现仅存世一块,为车氏家族所有,如允许他人将“瑞贡天朝”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茶类商品上,容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并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据此,2009年4月,商标局作出裁定,对被异议商标在茶、茶饮料、茶叶代用品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在其余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高丽莉不服上述裁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其认为,被异议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清代皇帝曾御赐多人“瑞贡天朝”嘉奖名号,包括“安乐号”茶庄的李开基、肖荣光和“车顺号”的车顺来,所以“瑞贡天朝”匾额不专属于车氏家族。此外,其系第一个将“瑞贡天朝”作为商标使用,经过大量投入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高丽莉表示,2003年其开始在商品包装盒上使用“瑞贡天朝”商标,之后其申请了“瑞贡天朝”外观设计专利,经过其使用和宣传,“瑞贡天朝”已成为一种优质普洱茶的标志。
  对此,云南易武车顺号茶庄有限公司董事长车智洁则认为,“瑞贡天朝”作为其未注册商标,与其有不可割裂的联系,其在品牌推广和宣传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瑞贡天朝”和“易武车顺号”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瑞贡天朝”已构成其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另外,在高丽莉提交“瑞贡天朝”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前,其已获得了对“瑞贡天朝”茶叶外包装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且其已对高丽莉的外观设计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据此,其请求对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商评委审理认为,车智洁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瑞贡天朝”匾额与“车顺号”茶庄已经形成唯一对应关系;同时,即使“车顺号”和“瑞贡天朝”曾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车顺号”与“瑞贡天朝”之前所享有的商誉并不必然归车智洁所有。综上,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在茶、茶饮料、茶叶代用品等全部商品上予以核准注册。
尘埃落定
  随后,此案进入行政诉讼阶段。双方的争议焦点为:高丽莉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是否损害了车智洁方面的在先商号权、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经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裁定。车智洁不服,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针对该案焦点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车智洁主张对“瑞贡天朝”享有在先商号权,但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经营的相关企业使用了“瑞贡天朝”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因此法院对该主张未予支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车智洁前人所拥有的“瑞贡天朝”匾额的唯一性,且现有证据也无法表明“车顺号”茶庄与“瑞贡天朝”已形成唯一对应关系;另外,车智洁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其在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茶、茶饮料等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瑞贡天朝”商标且已具有一定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终审判决。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车智洁曾在第30类茶等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了“瑞贡天朝”和“瑞贡天朝;易武车顺号”商标,但目前两商标已无效。同时,记者了解到,高丽莉申请注册了包括“易武车顺号”在内的多家知名经营者的商标,其中有昆明易武鸿庆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易武鸿庆”、易武同兴号茶厂的“易武同兴”、黄氏家族的“同昌号”、刘氏家族的普洱茶老字号“同庆号”、云丰造纸厂的“云丰”等商标。
有业内人士指出,普洱茶因其在收藏、文化、保健、口感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市场上日益走俏,但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相当一部分普洱茶品牌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导致日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步履维艰。为此,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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